性別承認諮詢文件意見書

為回應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性別承認諮詢文件」,本會Pride Lab於2017年11月25日發起公開收集市民對此文件的意見。我們將諮詢文件中的不同問題,歸納為3個不同程度的選項,以得知市民最接受的「性別承認規定」為何,是次所得收集得的意見如下(截至12月24日) : 本會是次調查中收集到的意見,以不重覆姓名為準,視作一份意見書,整理得出六十六人提交的意見。在這六十六份意見書中,超過九成半受訪者(六十四人)支持香港政府設立性別承認制度。我們認為是次意見收集,可以如實反映市民對不同程度的「性別承認規定」的支持比率。 首先,最高支持度為醫學規定模式的方案,有33%人支持,代表市民支持需有一定程度的客觀醫學基礎,以證明申請人自己的性別認同,當中,須涉及如醫管局的性別認同障礙診所的認可,跨性別者方可轉換其法律性別。 第二,雙軌模式方案的支持為第二高,有29%。經整理資料後,當中十一份有關其具體執行條件的意見可供參考,種類多元:有建議設兩種甚至三種不同的程序,例如真實生活體驗、荷爾蒙治療、 性別重置手術,或醫療評估等醫學規定,但各種程序均能達到同樣的法律後果,全面承認性別,具異途同歸的概念。另一方面,則建議不同條件引申各自不同的法律後果,如申請者符合對身體進行較大改動的醫學條件(例如性別重置手術),便能獲得全面的法律承認;而符合條件數量較少或身體改動程度較少的申請者(例如自我聲明模式或其他非手術式的醫療介入),則獲較有限的法律承認。是次調查,僅從十一份意見中,便已衍生了八種不同的具體條件,可見雙軌(或甚至多軌)模式的複雜及可塑性。  最後,最低支持度為自我聲明模式的方案,仍有24%人支持,此選項為規定最寬鬆的一項,自我聲明屬於另一性別的一員便可轉換其法律性別。即使如此寬鬆規定的方案仍取得一部份市民支持。 是次調查中,三種方案的支持度不相伯仲,反映市民意見多元。 而本會對於性別承認諮詢採取的立場為支持香港政府設立性別承認制度。我們支持希望進行性別轉換的申請人在經醫管局的性別認同障礙診所之診斷為「長期體驗並確信自己永久屬於另一性別的一員」,及已為過渡到新性別接受適當的臨床治療(不一定包括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並在提交足夠的證明後,可以轉換其法律性別,並與其他順性別之市民一樣,得到平等的法律保障。 與此同時本會亦提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考慮實施雙軌制方案。其中一軌採用本會上述建議方案,使性別轉換的申請人可以全面轉換其法律性別;而另一方面引入X性別(或稱第三性別)作為另外一軌,採取自我聲明模式並取得法律上的有限承認。我們認為此舉可使第三性別者以及雙性人等群眾,在法律及政策框架之下對自己的性別身份能有更多選擇空間,進而有助跨性別者在社會上得到應有之認受及尊重。本會亦認為屆時香港政府應廣泛推動性別中立設施(例如:廁所、更衣室)之建設與使用,與現有男、女分格設施並行,以方便X性別者日常生活。 我們希望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可以參考以上意見,盡快訂立出《性別承認法》的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讓香港的性別承認制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也可以確保有需要轉換法律性別的跨性別者獲得全面的法律保障。 收集到的六十六份公眾意見書統計撮要:

《香港跨性別人士因不獲社會接納而輕生 – 聯署聲明》

2017年7月8日,一名25歲性別認同為女性的跨性別人士(下文以「她」稱呼事主)在大圍站內跳橋輕生,事件揭露香港社會對跨性別人士不友善的狀況,值得各界關注。 在跳橋輕生事前不久,事主於社交網站Facebook的最後留言裡寫到:「每天都質疑能否活下去的我,每天醒來都偷偷地在被窩裏哭泣的我,每天看著世界如常運轉仍覺得格格不入的我,每天都在扮演別人心中角色的我。要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對不起。」這段留言不僅是死亡的預告,更清楚描繪了「她的性別角色難以獲得社會接納」的情況。 香港社會刻板地將性別定為男女二元,並以生理性別規範每個人的性別言行,經常拒絕尊重和接受跨性別人士的性別認同。以是次事件為例,有媒體報導事主輕生的新聞時,內文清晰指出事主承認有「性別認同障礙」,性別認同為女性。可惜行文依然選擇以否定事主性別認同的方式來報導,以「男」來描述事主的性別。事實上,當報導裡已經明確指出事主有「性別認同障礙,是一名性別認同為女性的跨性別人士」,在報導裡以「她」來稱呼事主,完全不會影響讀者對事實的理解。事主生前因「每天都在扮演別人心中角色的我」而深感痛苦,為何當事主過身以後,仍不能獲得基本的性別尊重和認同?而硬把一個事主不認同的性別身份強加在事主的身上。 跨性別人士經常不獲得基本的尊重甚至受到歧視,傳媒的報導只是顯然易見的例子。有跨性別人士因其性別身份而被趕離家園、受到無理解僱和難以尋獲工作、出入境時被拘留、難以開設銀行戶口、在街上或使用廁所和更衣室時經常面對暴力、恐嚇和騷擾、遇到危難時難以獲得庇護服務等,香港跨性別人士遇到的排斥與歧視每天上演。 大自然的性別是多元的,每個人的性別認同未必都與出生時獲指派的性別吻合。雙性人、跨性別人士的心理性別往往與出生時獲指派的性別不吻合。「性別認同障礙」是以精神病學的角度解釋部份跨性別人士的狀態。跨性別人士常在不同程度上改變外觀的形像以配合其認同的自身性別,例如穿著與其性別認同一致的服飾、服用賀爾蒙、進行整形手術或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等。 若能獲得社會的諒解與尊重,跨性別人士的生活就能夠輕鬆些,減少恐懼與歧視。除了日常相處態度,政策與法律也是影響跨性別人士生活質素的關鍵。當自我認同的性別與證件標示的性別不吻合時,使得跨性別人士經常遇到嚴重的歧視。香港政府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於2017年6月23日發表關於性別承認的諮詢文件,我們懇請政府與市民以關懷的心,盡快訂立符合聯合國人權標準的性別承認法律和政策,減少跨性別人士在生活裡所面對的歧視與困難。 為了讓每一個人,不論任何性別,都能夠在香港受到應得的尊重、獲得公平的對待、有尊嚴地生活。我們要求: 政府1. 就《性別承認法》立法的工作定立時間表;2. 盡快完成《性別承認法》的立法工作;3. 以符合聯合國人權標準的方式修定法例,保障不同性別,包括跨性別、雙性人等獲得平等對待;4. 制訂跨性別政策,使得當跨性別人士於被搜身、拘留、監禁等情況時,獲得公平和符合人權標準的有尊嚴對待;5. 確保跨性別人士及雙性人等在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下獲得廉價的醫療服務; 立法會6. 以符合聯合國人權標準的方式審議並盡快通過《性別承認法》,免除因為性別認同而遇到的歧視和困難,讓雙性人及跨性別人士獲得平等對待; 傳媒7. 以尊重性小眾的方式進行報導和製作節目;8. 在新聞報導或節目製作當中涉及跨性別人士時,尊重其性別認同,包括以當事人性別認同的性別稱謂稱呼當事人; 個人9. 當有需要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既時候,尊重私隱,避免向其他人透露其身份證明文件上顯示的性別,以減少跨性別人士遇到尷尬和遭受歧視。(例如警察、醫務人員、銀行職員避免公開提及該人身份證上的性別,包括不要向跨性別人士同行的友人透露其身份證明文件上顯示的性別和姓名)10. 如果真確有搜身的必要,請以「與當事人性別認同相同性別的人士進行」,或者以醫護人員進行(例如不要以男警員觸碰「性別認同為女生」的胸部);11. 每一個人以尊重、諒解和接納的態度對待性小眾,包括跨性別人士及雙性人。